2020-11-30 09:51:36.0
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是广东省规模最大的基层法院,其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的宝安县法院,1993年随着宝安撤县设区挂牌成立,现司法管辖区域包括宝安区、光明新区和龙华新区。全院现有工作人员共621人,法官160人,法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有51人、本科学历104人,本科以上学历占法官总人数的98.10%。
宝安法院现设有立案庭,刑事审判庭一组、刑事审判组二组、民事审判一庭、民事审判二庭、民事审判三庭、民事审判四庭、家事审判庭、行政庭、少年综合审判庭、执行局,政治处、办公室、研究室、监察室、审管办、司法事务办公室、信访室、速裁法庭、书记员管理室、机关党办、新区司法事务联络办公室和调解中心23个内设机构;西乡法庭、沙井法庭、松岗法庭、龙华法庭、公明法庭、观澜法庭、福永法庭7个派出法庭;司法警察大队1个直属机构。
宝安法院曾荣立“集体一等功”,并首批获全国法院系统“人民满意的好法院”、“全国模范法院”称号。在2008年-2012年全市法院系统年度综合量化考核中,连续五年均被评为全市“先进法院”,荣立集体二等功;2012年2月,被评为第四届全市“优秀法院”,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。继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“先进集体”后,2011年6月又荣获“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,2012年2月被省法院荣记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一等功和集体一等功,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。
使用场景